近日,盐源县人民法院灵活运用执行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涉及多名农民工工资的劳动纠纷案件,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有效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3月,沙某文、沙某斌雇佣马某某、沈某某等十一名工人至盐源县黄草镇耳如村修建D级危房,2021年9月修建完工后,沙某文、沙某斌迟迟未支付农民工工资94930元,马某某、沈某某等十一名工人多次索要无果后,将沙某文、沙某斌起诉到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终结执行。因被执行人沙某文、沙某斌未按执行和解协议履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沙某文、沙某斌在家中后拨打本院执行110电话,执行110干警接到电话后迅速出警将被执行人沙某文、沙某斌拘传至法院。执行法官迅速开展工作,对其详细说明案情,充分释法明理,从情理法多角度为其分析利弊。同时,严肃告知两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相关法律后果,敦促其主动履行,如有能力履行却仍旧逃避执行,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法院将会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执行人沙某文、沙某斌当庭履行全部案款,将工资支付给马某某、沈某某等十一名工人。
在以后的工作中,盐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抓好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不断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