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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失能,合江法院诚信普法零距离!

来源:合江县人民法院 作者:张霜 发布时间:2025-06-30 10:33:35

为深入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合江县法院执行干警走进临港街道兴隆社区及四川御木轩家私有限公司,开展以“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为主题的正向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案例释法、互动答疑等方式,引导群众和企业树立了正确的诚信观念。

1.互动答疑:

法治宣传零距离

在临港街道兴隆社区设置咨询台,针对群众关心的“如何避免被错误纳入失信名单”“失信对子女教育的影响”等问题逐一解答。

社区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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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御木轩家私有限公司与企业管理人员座谈,就“企业如何防范合同违约风险”“被纳入失信名单后的修复途径”等实务问题提供法律指导。

企业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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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现场发放《失信正向宣传手册》,并收集意见建议,实现了普法宣传与司法服务的双向互动。社区侧重民生案例,企业聚焦经营风险,提升了普法针对性。

2.精准普法:

厘清“失信”与“失能”界限

活动中,执行干警结合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社区群众和企业职工阐释了“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定义,重点区分了“主观失信”与“客观失能”的本质差异。

“失信是具备履行能力却故意逃避责任,而失能是因客观困难暂时无法履行义务。”

除此以外,还通过讲解纳入失信名单的法定程序、信用修复机制等法律知识,帮助群众消除对执行工作的误解,倡导理性看待企业或个人因经营风险导致的暂时履约困难。 

3.取得实效:

诚信意识深入人心

此次活动通过“以案说法+精准服务”的模式,既强化了群众对失信惩戒制度的敬畏,也传递了司法机关“惩戒失信与保障权益并重”的执法理念。

兴隆社区负责人表示:

“宣讲让居民明白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理,社区将配合法院做好诚信教育。”

御木轩公司代表承诺:

“企业将依法规范经营,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珍惜商业信誉。”

下一步,合江县法院将持续创新宣传形式,通过“失信警示+正向激励”双轨机制,推动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社会共识,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正能量。


责任编辑:孟桂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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