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为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生态安全,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隆昌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多项举措全方位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防火形势持续稳定。
对野外用火严格综合治理
清明节期间,隆昌市公安局全面梳理属地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责任到位、防范到位,严格执行用火审批、防火检查、巡山护林制度,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实行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增加进山巡查次数,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切实看住山、盯住人、管住火。
对进入林区人员严格防控
充分利用好进山入林的“防火码”, 坚持逢进必扫加强林区进山车辆排查、加强对林内过往人员的检查,严禁携带火种和香、纸、烛进山入林,杜绝一切火种进山进林,对林内经营、施工、病虫害防治、“疫木”处理等作业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严管有吸烟习惯的人员,筑牢护林防火的第一道防线。
加强重点人员配电设施管控
盯牢盯紧精神病人火源管控,加强林区重点部位的巡逻巡护密度频次,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严把隐患排查关,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巩固深化输配电设施整治、可燃物整治。
加强清明节期间重点工作
隆昌市公安局出动警力43人次出动警车35台次,协同值守卡点26个,协同卡点检查车辆800台,检查进出山人员1000人,收缴置换火源3个,访谈群众56人,巡查检查重点部位6处,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5起,排查化解隐患5次,协查违规野外用火行为3起,开展宣传教育2次,发放宣传资料350余份,宣传教育群众400余人。
积极倡导用植树、献花的方式方明祭祀、绿色祭扫,提醒驾车出行群众,野外郊游踏青时不带火、不用火,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思想认识,提升森林防火意识,构筑全民防火防线,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工作,自觉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积极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切实推动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纵深发展。(李高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