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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渠县人民检察院督促税务部门成功追回未缴税款22万余元

来源: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扎西拉姆 发布时间:2025-05-21 18:56:28

近日,石渠县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一起驾培机构偷逃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大数据赋能与精准监督,依法督促税务部门履职,成功追回税款及滞纳金共计22万余元,有力维护了国家税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2025年3月,甘孜州人民检察院运行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偷逃税款法律监督模型,发现我县机动车驾驶培训公司可能存在纳税申报收入与实际收入不符的情形,遂将线索下发至本院,本院立即行动,迅速成立了办案组,并深入涉案驾培机构,详细查阅财务账目、培训记录,走访部分学员核实缴费情况,同时,主动加强与交通运输、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全面调取了辖区内驾培机构近年来的学员报名信息、培训收费标准、税务申报等数据,并重新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进行了细致比对,最终证实了我县驾培机构存在少列收入、少缴税款的违法事实。鉴于相关行政机关在税收监管中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况,致使国家利益受损,石渠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向税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书,明确指出监管漏洞,要求其全面履行税收征管职责。收到检察建议后,税务机关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对涉案驾培机构开展全面税务稽查,通过数据分析、实地核查、询问相关责任人等措施,全面梳理涉税问题,督促涉案驾培机构限期补缴税款。截至目前,已成功从涉案驾培机构依法追回税款及滞纳金22万余元,有效挽回了国家税收损失。

此次驾培机构偷逃税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成功办理,是石渠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守护国家税收利益的生动实践。不仅有效打击了偷逃税违法行为,挽回了国家经济损失,更推动了驾驶培训行业税收监管的规范化、常态化,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营商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下一步,石渠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不断加强与税务机关的协作配合,切实充分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当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守护人”。(扎西拉姆)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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