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露一下呗”
“亲戚的案子”
“了解一下情况”
“内部啥意见”
... ...
对以上行为坚决说“不”!2015年,中办、国办、中政委、“五部委”先后出台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
那么,具体内容有哪些? 什么样的情况算是违反“三个规定”呢? 《山水乐检微剧场》帮你解读 “三个规定”既是“高压线”又是“防护服”,是司法工作人员解决以往“案子一进门、请托找上门”难题的有力“防火墙”,为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了制度保障,全体检察干警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三个规定”,严格执行,入脑入心。 维护公平正义,乐山检察与您一起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