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检察院开展餐饮场所用气安全专项监督,针对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向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提出检察建议12件,推动餐饮行业用气隐患集中整治。
9月至10月,该院对10个乡镇(街道)的41家餐饮场所用气安全进行调查,发现所有餐馆均未安装或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35家餐馆燃具安装使用不规范,23家餐馆消防器材过期未检验或保险栓脱落。用气隐患大、问题集中突出,经检察长批准,遂及时立案审查。
11月5日,该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行政机关代表召开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共同解决行政机关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意识不强、分工不明、各自为政、推诿扯皮等问题,凝心聚力保护公益。随后,该院向区应急管理局等12家单位制发检察建议12份,督促其依法履职,互相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消除燃气安全事故隐患。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迅速开展餐饮场所用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摸排辖区15个乡镇(街道)成规模经营的餐饮场所160余家,及时消除燃气安全风险隐患130余处,并向社会集中宣传安全知识20余次,发放安全知识手册、宣传单3万余份。目前,辖区内已有90余家餐馆安装、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40余家餐馆更换燃气灶具及消防器材。
市中区检察院下一步将持续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用气安全专项监督,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加强与行政机关沟通协作,形成执法司法监管合力,推动餐饮行业燃气隐患整治工作走深走实。(王 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