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峨眉山市“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揭牌成立

来源:峨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作者:彭丹 武晋 发布时间:2021-12-29 09: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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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按照最高检和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长效协作机制,12月28日,峨眉山市检察院、峨眉山市公安局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正式揭牌。峨眉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任巍,峨眉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刚及峨眉山市检察院、峨眉山市公安局相关同志出席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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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巍副市长指出,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旨在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通过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形成双向合作工作机制,共同维护执法司法工作,实现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衔接,共同提升公安执法水平和检察监督能力。任巍副市长要求,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这一平台,推动案件侦办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变,切实做到共同把关、共同提升、共同保障案件质量,公检两家加强配合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监督质效、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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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刚检察长就如何积极推进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更新司法理念。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的设立,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体现,也标志着峨眉检警两家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上迈出了重要一步。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虽然分工不同、职能不同,但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是一致的,双方加强协作配合和监督制约,能够将公安机关的侦查优势和检察机关的证据审查能力有机结合起来,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提高检察、公安整体办案质效,确保司法办案经得起历史和法律的检验。二是切实履行职责,实质化开展工作。办公室成立后,检察机关将派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检察官进驻,迅速开展工作,通过信息共享、案件通报、提前介入等方式,共同履行好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和咨询指导等职责,实现公安执法与检察监督有效衔接,切实提升检察监督和公安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三是形成合力,协同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峨眉检警双方要依托协作办公室这一重要平台,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互相理解支持、统一认识、消除分歧、形成合力。通过共同出台工作指引,建立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听取意见、案件管辖沟通等制度,进一步构建“大控方”格局,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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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峨眉山市检察院和峨眉山市公安局将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组织协调、监督协作、督促落实、咨询指导等职能作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进一步细化办公室工作各项制度机制,不断推动公安执法和检察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峨眉山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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