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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校合作】首批实习生走进沐川县检察院

来源:沐川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何霞 发布时间:2021-12-30 1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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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诚欢迎大家来到沐川县检察院实习,愿你们在实习中有新的感悟、新的收获,将‘书本上的法’变为‘生活中的法’。”12月29日上午,在沐川县人民检察院首批实习生见面会上,党组书记、检察长李芳玉寄语4名实习生,勉励她们积极将理论知识运用到检察实践中去,与检察官老师们共同实现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融合与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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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芳玉代表院党组对4名实习生的到来表示欢迎,同时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勤于学习,要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学好习近平法治思想这门“基础课”,深入了解法治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的重要保障作用,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

二是要迅速转变角色,走进检察之门,走上实习岗位,要以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树立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

三是要注重学用结合,法学是实践性极强的科学,要在协助办案中,将理论与实践相互印证,让实习促进学习,争取更深体会、更多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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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霞宣布了实习岗位安排,并从机构设置、职能、人员分类等方面介绍了沐川县检察院的基本情况,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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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主任刘芳、派驻舟坝检察室主任袁铮分别从安全、疫情防控、保密等方面进行培训,提醒实习人员要牢固树立保密意识、认真落实保密制度,严守疫情防控要求、注重自身安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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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名实习生纷纷表示,将珍惜实习机会,积极把所学知识运用于检察实践中,以实际行动迈好从学校到社会的第一步,不负青春、不负韶华。

据了解,实习生制度是沐川县人民检察院与乐山师范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开展检校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进一步推动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的深度结合,有效实现资源互补。4名实习生将在沐川县检察院开展为期半年的实习,该院为每名实习生明确岗位、指定1名优秀的检察官为实践导师。实践导师与学校理论导师共同指导实习学生完成毕业论文撰写。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宋超、第一检察部主任邱静、第三检察部主任蒋云参加见面会。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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