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维护公平的基石,司法是传递温情的纽带。近日,青神县人民法院的方志勇法官带着案卷,走进了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家中。这场特殊的调解,没有庄严的法槌声,却用司法的温度融化了纠纷的坚冰,让困境中的家庭重燃希望,也让公平正义在温情中悄然生根。
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源于被告张某向青神某银行借款72万元后未能按期偿还。何某某、刘某某作为抵押人以其名下房产为债务提供了担保。各方对于借款、担保事实无争议,被告张某亦表示因经济困难,现阶段难以一次性清偿债务。若依法强制拍卖抵押的房产,可能让本就艰难的家庭失去遮风挡雨的屋檐。
“老人家别着急,因为张某已经在法院表示同意调解了,今天你们在电话中也告知我们愿意调解,我们上门就是一起商量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在何某某与刘某某的家中,法官与二位被告围坐一桌,用乡音耐心解释法律规定,倾听他们的实际困难。调解过程中,法官既坚持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又充分考虑被告家庭的现实困境。经过数小时的耐心沟通与协调,原告最终同意张某分期偿还的方案:首期支付15万元,后续每月还款2万元,违约金宽限至年底付清。“没想到法官真的像电视上讲的一样来家里调解,更没想到还能保住房子!”刘某某说,“我们肯定督促张某积极履行约定。”当两位老人颤抖着在调解笔录上按下手印时,窗外的阳光恰好洒在“优先受偿权”几个字上,映照出国法与人情的和谐共生。
归途中,法官翻看调解笔录上工整的签字,脸上浮现欣慰的笑容。背着国徽下乡、带着案卷入户并非“特殊待遇”,是融入血脉的司法传统。青神县人民法院始终践行“如我在诉”理念,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通过巡回审判、上门调解等方式,持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