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忙碌的一天,峨眉山市法院的执行法官照例清点完手头的执行线索,准备外出进行现场调查,一个突然的来电却拦住了他的脚步——
法官您好,我好像看到了悬赏公告中的被执行人,位置在成都市某地。你们什么时候能来?我可以先帮你们盯着。太好了,麻烦您先盯住被执行人,我们立刻出发,请与我们随时保持联络!
一场与时间赛跑的异地执行就此展开……
基本案情
经核实,案外人李某在电话中所提及的被执行人,确系峨眉山市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中的杨某丽。杨某丽作为工程发包方曾与杨某全签署《工程承包合同》,但在工程结算完成后,却未按时向杨某全支付工程款。杨某全在多次催收无果后,遂将对方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就杨某丽拖欠的60万元工程款达成调解协议,但杨某丽却一直未履行调解协议。
2017年7月19日,杨某全向峨眉山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杨某丽一直采取躲避方式抗拒执行,致使案款未能全部执行到位。2024年6月12日,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悬赏申请,峨眉山市法院依法对外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执行行动
执行法官根据案外人李某提供的地址信息,争分夺秒赶赴现场,在快速准确完成信息核查后,成功将被执行人现场控制。线索提供者李某收到了申请执行人杨某全支付的执行悬赏金。
因此前被执行人杨某丽违反了财产报告制度,未如实申报财产,峨眉山市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经释法明理,杨某丽表示目前无偿还能力,但愿意每年拿出部分收入用于支付工程款。至此,案件取得实质性突破。
执行悬赏是人民法院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一项有力举措,进一步丰富了查人找物的有效形式和途径。峨眉山市法院将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思路,全力攻克执行查人找物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让更多“纸上权益”落实为“真金白银”,坚决守护通往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