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都到账,多谢你们了,你们费心了!”近日,南江县伏某在法院工作人员电话回访中,告之他已收到诉讼费退费,并再三对法院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今年3月,南江法院机关纪委在梳理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时,发现群众伏某反映南江法院受理他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已于去年11月结案,法院判决由被告承担诉讼费,但迄今为止他预交的诉讼费仍未退费。
应退未退?是否可能存在廉洁风险,是承办人不作为还是另有其因?机关纪委庚即启动核查程序。通过核查了解到伏某反映的情况属实,但原因却是伏某提交的退费申请材料不完全,以致诉讼服务中心在系统中无法匹配到相关账号,无法提起退费流程。
“申请退诉讼费”是群众的诉讼权利,但因为群众不熟悉退费流程、缺漏相关材料而导致退费不及时,甚至引起投诉举报。院机关纪委和督察室第一时间对该案退费工作进行督办,要求案件承办人坚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做到应退尽退、应退早退,并督促办案人员主动添加伏某微信,指导伏某将交费截图、银行卡号等缺漏资料予以补充,最终完成全部退费手续,使伏某胜诉权益得以兑现。
自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开展以来,南江法院将信访投诉举报作为发现问题线索的重点,对群众反映的“执行难”“退费难”等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核查,既通过工作督办、实时跟进、监督回访等方式解决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又通过谈心谈话等方式教育引导干警进一步树牢“人民至上”宗旨意识,以“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的理念,不断提升司法为民的温度、速度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