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正稳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旨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是开展教育整顿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提升服务质量的有力举措,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有效途径。
近日,仁寿法院倾力调解,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该案不仅解决了农民工工资问题,同时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法定代表人张某专程将印有“高效勤恳尽责 公正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为法院司法为民表示感谢。
原告广东某水泥公司与被告四川某建设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且原告公司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依法裁定冻结被告公司所有银行的账户。被告以冻结的账户中有涉及农民工工资为由申请法院解除保全措施。
为确保农民工能及时领取薪资,承办法官郭俊芳指导被告提交了相关证据材料,经审查后法院解除了该账户的财产保全措施。
后被告又向仁寿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郭法官通过企业位置导航查询、实地走访调查、涉被告类案查询等方式核实,经核实,该案确属仁寿法院管辖,被告最终撤回了管辖权异议申请,并主动提出与原告协商解决,但原告拒绝。郭法官引导双方对争议焦点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解决方案,促成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仁寿法院主动延伸服务职能,将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实际行动中,把队伍教育整顿工作的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群众的实践能力,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传递司法温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效统一。
(郭俊芳 喻珈彤 莫秀娟)